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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路上班受伤 不算工伤?
更新时间:2012-09-06

南都讯 记者韩志强 昏迷11天后,松岗19岁打工仔鄢俊失去了一个肾、一节小肠和半块肝。2月27日凌晨,他骑电单车载着女工友前往工厂途中,撞树昏迷,直到3月8日才苏醒过来。女工友自称当场昏迷,记不清当时情形,两天后她与老公双双离开工厂,不知所终。

  上班途中电单车撞树

  据工友刘先生透露,鄢俊与席某(女)及其老公彼此相熟。2月27日凌晨,鄢俊骑电单车搭载席某前往工厂,途经碧头百合旅馆附近的三岔路口时发生意外,撞上路边绿化带,电单车滑出20米,鄢俊当即昏迷不醒,席某倒地轻度受伤,拨打120,鄢俊被送往松岗人民医院紧急救治,手术中被摘除一个肾脏、一节小肠和半块肝脏。其后,转院至宝安人民医院IC U病房,直到11天后才苏醒过来,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

  鄢俊是家中独子,父亲鄢美仁赶到宝安人民医院称,目前医疗费用高达8万元,工厂老板仅支付了12500元,工厂员工捐助6800元,其他均为借来,医院的账单还在叠加。眼下,总计十几万元的外债,让其母亲天天以泪洗面。事故发生后,席某自称当场昏迷,记不清当时情形,两天后她便与老公双双离开工厂,不知所终。

  是否属工伤各执一词

  就这一事故是否属工伤、赔偿金额大小等问题,家属厂方各执一词。

  鄢美仁认为,事发时,儿子鄢俊正在上班路上,理应算是工伤,所在工厂负有责任,应该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况且,鄢俊入厂5个月之久,厂方一直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厂方责无旁贷。

  车间主管黄先生则称,厂方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并积极发动员工捐款,已经实施了人道援助。鄢俊租住在距离工厂较近的朗下社区,而事故发生在较远的碧头社区,而且,工厂每天上午8点上班,而事故发生在7时50分,显然不在上班时间范畴。目前,双方依然没有达成共识。

  ■律师说法

  关键在于事故性质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钟美宏律师认为,该事故认定工伤有难度。本案的路线、时间之争都不影响工伤认定,只要是上班途中便可。影响工伤认定的因素是事故的性质,是否是交通事故,是否是本人无责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由于没有报警,所以查明事故的性质有一定的难度。但可以从厂方未及时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未办理社保等角度维权。如果厂方为该员工办理了社保,就算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可以享受社保医疗保险,所以,对目前的状况厂方也有责任的。(报料人:向先生报料奖:100元)

(转载请注明 南方都市报 韩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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