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川籍甲拉某某等人为了非法获得赔偿金遂商量将被害人"白木达"杀害后伪装成矿难找矿主要求赔偿,后矿主报案,公安以故意杀人将甲拉某某等人抓获。本人接受委托后查阅相关案件材料,最终确认辩护方案。一审法院判决甲拉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律师说法:本起案件相对比较特殊,在2009年至2010年间发生很多类似的案件。案情基本相同,都是将被害人人杀害伪造矿难找矿主赔偿。在办案过程中本人发现有些被告人最终获利的数额仅为几百元,数额少之又少。那么被告人为什么能为了这些少许数额去冒险杀人呢?跟他们的生活水平有关,当然与他们的教育及法制观念薄弱分不开。在此希望大家不要去触犯法律的底线,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不应随意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