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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取保免审案辨析
更新时间:2014-12-05

汪腾锋律师处理故意伤害取保免审案辨析

2014-01-08

一、基本案情

2013年年底,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汪腾锋律师接到一起离奇的求助:当时人吕某和他的弟弟(未成年人)被十多人殴打打,却被警方抓走了,而打人一方却安然无恙。面对当事人家属的哭诉,汪腾锋律师决定当场接受委托,并指派助手张青平律师前往案发地向当地警方调查情况,与被关押的吕某进行会见。

原来,吕氏兄弟两在案发当天晚上,因为琐事与两名男子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双方互有损伤。随后在路人的劝说下,双方已经脱离并正要离去。此时,对方的十几位老乡闻讯赶来,不由分说地将吕氏兄弟痛打一顿。随后,当地的警方直接将吕氏兄弟带走,并以故意伤害他人为由,将吕氏兄弟刑事拘留。

二、争议焦点

(1)警方为何仅仅拘留吕氏兄弟,而对殴打他们的十几名肇事者置之不理;
(2)吕某,特别是吕某的未成年弟弟是否符合被刑事拘留的条件,可否变更为行政拘留。

三、处理情况

经过汪腾锋律师与多方的再三交涉与沟通,并动用各种社会资源的协助下,说服双方肇事者原谅对方,同时也说服警方批准吕氏兄弟的取保回家,最终使吕氏兄弟在审查起诉和解结案。

四、案件辩析

事实上,从刚接触本案开始,汪腾锋律师觉得:此事很可能涉及当地执法机关徇私执法。而解决本案件的一个突破口,首先就要从当地警方那边着手。于是汪腾锋律师以“两步走”,为吕氏兄弟解脱苦难。

(1)设法将斗殴双方都关进看守所。给当地警方代理意见,以处置不公为由,运用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析,充份说明案件事实,批评了当地警方的选择性执法,并要求当地警方遵照法律法规,公正执法,平等地对待案件的双方肇事者。进过先后两次交涉,当地警方终于顶不住压力,将对方的十几名肇事者统统一并拘留。

(2)通过和解,换取吕氏兄弟的自由。首先,警方对吕氏兄弟的拘留任然存在以下问题:
1、从案件本身来看,双方当事人先是相互斗殴,后是吕氏兄弟被打。虽然双方互有损伤,但并不严重,怎么说也不符合“故意伤害”这一犯罪构成要件。
2、虽然吕氏兄弟最终被定罪的可能性不大,但年近岁末,若让此事继续下去,不仅让肇事双方的矛盾没有解决,且双方肇事者都要在看守所过年。这种结果谁愿意接受呢。

于是,为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为了整个案件的和平解决和社会的安宁,汪腾锋律师决定: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同时申请吕氏兄弟取保,回家过年!经过一番努力,警方最终批准吕氏兄弟的取保回家。

五、心得总结

在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人情执法、选着性执法的情形普遍存在。在本案例中,吕氏兄弟乃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而事件发生地又在当地人的聚居区域。因为语言不通及生活习惯问题,两者之间一直存在某些摩擦或纠纷难以解决,一直在当地公安民警在具体执法中,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对敌视及执法不公恐怕也难以避免。而汪腾锋律师通过致函当地警方的方式,向警方施压,促使警方将对方十几名肇事者一并拘留。然后又本着为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的原则,促使双方和解,同时成功申请吕氏兄弟取保回家。终使矛盾双方的纠纷完满地解决,回家过年,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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