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张建平律师

张建平律师

陕西-汉中
从业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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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刑事案件、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执业律所:
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26162*********
办公地址:
汉中市 天汉大道 钟楼十字
职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购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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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方有三者需要给对方赔偿吗 ?
不可笼统地说。第三者不是一个法律用语,而是一个新闻性用语。一方与第三者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只有这种情况,才构成《婚姻法》46条所指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有这种情况,另一方才有权有权其赔偿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名吗?
不可以。除非孩子的亲生父亲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规定,夫妻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将子女的姓氏更改是不当的,如果生父或生母提出异议,另一方应该恢复子女原来的姓氏,子女若已成年,可以有自己做出决定。因此,张女士想将孩子的姓氏变更为现在丈夫的姓氏是不可以的。除非孩子的亲生父亲同意
公安机关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父亲是否构成妨碍公务罪?他们干警是否构成私闯民宅罪?
1、公安机关的做法属违法 2、你父亲及你母亲的行为也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3、干警的行为虽然违法,但不能说他们构成私闯民宅罪.中国的刑法中没有私闯民宅罪这一说法
抵押登记是否有效
用房产抵押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其所占用的土地;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其上的房屋。从理论上讲,只需办理房屋登记即可。但我国至今未建立起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抵押、土地抵押分属不同部门。因此,银行的要求也是有道理的。 而房管部门收回你的土地使用证,却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