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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律师

陈刚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18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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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证券投资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860
办公地址:
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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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一审法院呈交上诉状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现在法院案子多,一般都是集中一起移交,超期现象变成了正常。你可以经常跟承办法官联系催促一下。
投资后不能获得股权怎么办?
要看你们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第19条规定了“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说明司法机关针对隐名投资协议都认为这种协议对公司及其它股东是不生效的,但在隐名和显名投资人双方之间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尤其是经济利益。 如果涉及股东权益、股东身份确认纠纷之时就不能仅仅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因为该条还规定,“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的,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其起诉主张享有股权或者享有股东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说明隐名投资不具备相应要件的话,只能被认定为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隐名投资人是无法享有股东利益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0
个人所得税税目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 级数 下限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 5% 0 2 500 10% 25 3 2,000 15% 125 4 5,000 20% 375 5 20,000 25% 1,375 6 40,000 30% 3,375 7 60,000 35% 6,375 8 80,000 40% 10,375 9 100,000 45% 15,375 个体工商户 级数 下限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 5% 0 2 5,000 10% 250 3 10,000 20% 1,250 4 30,000 30% 4,250 5 50,000 35% 6,750 劳务报酬所得 级数 下限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 20% 0 2 20,000 30% 2,000 3 50,000 40% 7,000 工资薪金扣除基数: 2006.1.1以前扣除800;2006.1.1~2008.2.29扣除1600;2008.3.1以后扣除2000
注销总公司是否一定要注销分公司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应当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