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刘海星律师
广东
从业25年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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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欠钱不还的人,我们有办法!
更新时间:2020-06-10

有句话说“欠钱的是大爷”,现在真的是好心借钱给别人,但去要钱的时候却要不回来了。其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样耍赖的人。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这时律师的作用就变得不可或缺了。

时间回溯到上一年,一位当事人来到广东广瀚律师事务所找到何律师,诉说了自己的遭遇。这是个买卖合同纠纷,对方欠当事人60余万元。经过多次催要,对方无动于衷。于是当事人希望何律师能够帮忙发一份律师函。在对方收到律师函后,马上主动联系了当事人,然后双方一致同意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接着何律师就帮他们做了分期付款协议,分期协议对于违约责任做了更为明确的约定。

然而对方从今年4月份就开始逾期,直到8月份时当事人再也忍无可忍了。找到何律师说,这次一定要起诉了!何律师留意到,对方身份证上的地址是一个商品房的地址,于是她即刻建议当事人查询一下对方的房产情况。果然不出所料,查到对方名下有两套房产。于是在起诉前,何律师就申请冻结了对方的一个账户和两套房产。对方收到起诉材料之后就找当事人调解,当事人的意见是如果他还是按原先的协议分期的话可以调解。

所以最后双方还是选择调解了,但是何律师建议当事人要明确要求对方一定要到法院做调解笔录出调解书,这样才能有强制执行力。不然保不齐对方还会再次拖欠。于是在调解书中,明确约定如果对方有任何一期逾期的,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而且当事人并没有解封那两套房产,这相当是对当事人的保障,所以对方再也不敢不按照调解书履行。

当然,在调解的一开始,当事人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以及保全担保费。但是对方是不愿意的,于是何律师告诉对方,在起诉的时候按照合同约定主张了利息的,现在的调解方案已经免了他2万元多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的承担问题法院有规定由败诉方承担的,保全担保费有合同约定需要违约方来承担。如果达不成调解的,等法院判决下来的话,他不但要承担那些费用,还要支付当事人利息。对方一听觉得太亏了,最终选择同意调解。之后,对方也按期支付了那些费用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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