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田大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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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不同的法律关系,为工伤员工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更新时间:2020-03-13

案情简介:

2016年9月1日,江某某到河源**学校第二食堂干活,该食堂由**公司承包,老板是赖**。2019年2月10日上午,江某某在干活时,因地面湿滑,滑倒摔伤,导致其胳膊骨折。江某某受伤后,被家属送到河源市*医院接受治疗,诊断病情为左尺骨鹰嘴骨折,进行了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手术,原告因此住院治疗12天。

办案心得:

江某某出院后与家属一起过来律所找到本律师,想找老板要工伤赔偿。本律师分析如下:本案中,江某某没有劳动合同,单位也未帮其购买社保,事情发生后也拒绝帮其申请认定工伤。如果把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四个阶段的法律程序走下来,快则1-2年,慢则3-4年,而且结合其伤情及每月不到2千元左右的工资,即使全额赔偿下来也最多不超过4万元。于是,本律师建议其走提供劳务受害的法律程序,直接到法院起诉,因为根据其伤情,可以评十级伤残,加上其是城镇户口,赔偿额至少在10万元左右。于是本律师帮其代理诉至法院,被告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主动联系我方协商赔偿事宜,愿意一次性赔偿江海涛7万元左右,江某某欣然同意,当天收到全部赔偿费用,从当事人委托到拿到赔偿款不到一个月时间,帮助当事人实现了权益最大化。

律师建议:

发生工伤、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后不要盲目和解,即使和解,一定也要提前找专业律师计算一下详细的赔偿项目。因为一旦签订和解协议,即使发现自己“吃亏了”也很难再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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