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鲁志扬律师

鲁志扬律师

湖北-武汉
从业16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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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公司企业
执业律所:
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201*********116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222号 阳光大厦11楼
职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购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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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合同2次后公司能解雇吗
这位朋友,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十分常见,本律师多有涉及,答复如下: 第一、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但劳动合同自劳资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旦生效后,劳动者不论何种理由,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后是完全可以解约的。但用人单位就不一样,其不达到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集中情形,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一旦发生这样的局面,劳动者完全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判令解约无效,并责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用人单位如果是达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过失性辞退,则你无权享受经济补偿。否则,你可以享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至于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你应该知晓。所以,本律师预言:贵单位不敢擅自解约,否则会在补偿标准上付出沉重的代价,届时你完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双倍补偿。
我骑摩托车在回家路上出事,请问属于工伤吗?
这位朋友,你好。工伤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答复如下: 第一、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属于工伤。但强调必须是:上下班时间和必经线路。 第二、赔偿方案:先民事赔偿、再工伤补差! 第三、赔偿标准:本案涉民事和工伤两个标准、仲裁与诉讼两种维权程序,较为复杂,建议面询。
我叔因被学校老师骗去掐电线,不幸被电击身亡,请问怎样打这场官司
就此咨询,意见如下: 第一、骗不是法律术语,本律师认为是否欺骗在本案中不好界定,且你叔叔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具有起码的辨别意识和风险意识,法院对你的说法不会采信。 第二、你叔叔受老师的雇请去掐电线,被电击身亡,则你叔叔可以向该老师或者学校索赔。当然,你叔叔自己无电工证且疏于安全,自己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第三、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望你来所面询,先行协商处理,如有难处本所将助你维权!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怎么分
这位朋友,你好!看到你的提问,本律师就似曾相识,因为相同的案件本律师已经多次涉及,一家人闹上法庭时有发生。鲁律师意见: 第一、死亡赔偿款的法律性质向来有一定争议,各地法院判法不一。本案关键是审查当初的赔款协议,因为死亡赔偿款是由医疗抢救费、死亡赔偿金、小孩抚养费、老人(专指死者生父母)赡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多个项目组成的复合体。如果赔偿协议中具明了明细的,按照该明细判定归属。 第二、其他项目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遗产,但通常会参照继承法的原则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分割所有。 第三、建议内部协商处理,或者聘请律师介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