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梁燕律师

梁燕律师

江苏-南京
从业20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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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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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我红绿灯口前面的人开的越野车,我的轿车,根本看不见前面是红灯还是绿灯,她红灯走出去突然又停下,
八种情况下的高速公路前车突然急刹车造成追尾的责任划分:   情况1:前车在掉头的时候与后车发生追尾   白色车与黑色车并排同向而行,中间为虚线可以掉头或转弯,这个时候黑色车突然加速超前掉头,在掉头的过程中后车闪避不及与之发生碰撞。此时黑色车车主就会下来一副不关我事的模样报保险和交警,可当交警来到就会告诉他,不好意思,你要负全责。根据有关法规,黑色车这种掉头的情况属于转弯,转弯车辆应该避让直行车辆,直行车辆有绝对路权!   事故专家分析:不靠谱。两车并排同行,红车突然超车调头,白色车同样要有注意观察并减速的义务,白色车辆同样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情况2:压实线时发生追尾   黑色车因为压实线而违反了交通法规,哪怕是后车追尾,也应该由红色车来负责为碰撞损失埋单。那么就会有人问了,如果双方都压实线违反交通法规呢?很抱歉,这种情况交警一般会告诉你,你们俩都有责任,请各自自行修车解决。   事故专家分析:存在以偏概全之嫌。事故民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多方位的,如果交通违法行为并不是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就不能简单地以交通违法来认定某一方责任。因此,如果黑色车是因为避让其他车辆,或者被其他车子逼得压线,黑车就不一定要担责了。   情况3:恶意加塞或恶意切线   如果恶意加塞而导致追尾,前车难辞其咎,可后车得有证据说明前车是加塞,又或者前车自己没有狡辩,坦白交待。   除了加塞之外,恶意切线,也可以说是太过急的变线导致后车躲避不及的话,也应该是前车的责任,同样的,这个时候后车得有证据,证明前车的恶意行为。   事故专家分析:比较靠谱。对于加塞行为,不管是不是恶意,都是明令禁止的,这也是让车友深恶痛绝的恶习之一。但是,如何证明前车恶意加塞,却存在难题。   情况4:后车从右侧超车后发生追尾   右侧超车与后车发生追尾的话,前车得为追尾负责,而不是后车的责任,也就是上图中,红色车的责任。   事故专家分析:不靠谱。后车只是存在违法行为,但是前车应该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车辆状况,即便是对方从右侧超车,仍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提前减速,一般情况下,后车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情况5: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躲避不及而追尾   这种情况比较含糊,按理来说,道路上行驶车辆与车辆之间应该保持足够的车距,后车不能够跟前车太贴,因为要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来反应以防止意外的发生。虽然说实际上很多时候道路上行驶都不能够做到有足够的跟车距离,但要证明追尾是因为前车急刹的话,后车得拿出证据来。   事故专家分析:不靠谱。即便是前车紧急刹车,但也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前方有行人,或者前方有车子急刹等,无论如何,后车都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一旦发生追尾,后车是要担责的。   情况6:前车溜车或倒车造成追尾   一些碰瓷党,在路口遇到红灯时他们以缓慢的速度倒车并与后车发生碰撞来讹诈后车。此时,只有行车记录仪或者路边的监控能够帮到大家,没有证据证明前车溜车的话,后车就只能够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事故专家分析:不全面。倒溜造成追尾,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两车都是在静止状态下,前车溜车造成追尾,前车应该担责;但是如果后车是在行进状态过程中,前车是在倒车或者倒溜,此时后车如果没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未及时观察的话,后车也是要担责的。   情况7:因第三方导致的追尾   最前方的黑色车恶意变线,中间的黑色车紧急刹车,白色车追尾中间黑色车,如果能够证明最前方的黑色车是恶意变线,那么中间黑色车和白色车都能够躲过责任的纠纷,而如果没有,恐怕中间黑色车和白色车就要根据上面说到的急刹导致追尾的情况来吵一架。类似的情况其实还有其他,例如因为交通信号灯的故障突然转红灯而导致前车突然刹车,只要有足够的证据,那么交警部门也要负上一定的责任。   事故专家分析:不靠谱。无论什么情况下,银色车如果没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都要为追尾埋单的。   情况8:连环碰撞   一般连环碰撞的情况,如果最前面的一辆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后车是一辆赔一辆,例如第二辆车赔第一辆,第三辆赔第二辆。也有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果最后一辆车是先撞到前面一辆车,在作用力之下再一起撞到再前一辆车的话,那么最后一辆车是全责,要赔两辆车。   事故专家分析:比较靠谱。连环撞分为多种情况,追尾情况基本上存在微信中所说的两种类型,责任基本上也是这样认定的。
交了辞职单,但是他不给批,一直拖,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如果还没有写直接从第二步做起):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上班时间腰闪了。到医院做CT说是腰间盘突出这算工伤吗
算。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王老师带学生去野炊,有三个学生跑去玩水,结果三个学生全部溺亡。王老师是否违法?是否犯罪?为什么?
老师和学校都要对此负责。如果学校有规定禁止的情况下,老师未经校方领导负责人同意而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并造成安全事故的,应该由组织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没有责任;如果校方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校方应该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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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很敬业
2017.06.03 来自 182****9624
5.0
谢谢
2017.06.03 来自 153****1025
5.0
我已经报警并立案了,可是,可是是因为盗窃案,好像不被他们重视,他们并没有查看监控,也是录了口供按了手印就叫我回来了,我想他们录口供只是因为交差了事吧,但是谢谢您了。
2017.05.21 来自 158****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