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胡律师告诉你两种方案:1、要求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顺便给用人单位普普法。
下面给大家讲一下,我的当事人选择第二种方案后的结果。首先,我必须夸一下我这个当事人,他绝对是一个聪明人,因为他知道专业的问题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办。下面进入正题:
基本案情
劳动者也就是我这位聪明的委托人于2018年8月8日到用人单位上班,职务是货车司机,月薪10000元。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者于2019年7月31向用人单位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于2019年8月16日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18年9月8日至2019年7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06782元。
仲裁裁决
仲裁委员会认定:虽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故依法确认以下事实:1、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劳动者入职时间为2018年8月8日。3、劳动者工资标准为9563.46元/月。
最终裁决如下:
故本委依法支持申请人2018年9月8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02966.59元(9563.46元÷30天×23天+9563.46元/月×10个月)
胡律点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主张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是否有时间限制呢?
答: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作者介绍
胡党菊律师,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