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律师刑事方面著述计30多万字,在法制网、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律师网、广东律师杂志等权威法律媒体发表了《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案件的七大作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注意手续上的完备》《辩护律师对电子证据的质证技巧探讨》《单位责任人员同时触犯与单位犯罪相同的罪名应如何处罚》等刑事法律实务文章、论文以及办理各类罪名案件注意事项汇总等40多篇文书。
附,梁律师今年办理的十起重大案件:1.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206千克,37天成功取保候审);
根据李某涉案前后情况分析其不具备犯罪故意,提出律师意见后获得支持。 2.吴某涉嫌走私毒品案(“相当于海洛因1.87吨”,37天成功取保候审);综合分析案情,总结犯罪嫌疑人走私毒品证据不足的情形,并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对律师意见予以采纳。
3.中央电视台于2014年春节期间报道的东莞太子酒店涉嫌组织卖淫罪案(获得轻判);
依据犯罪嫌疑人在涉案单位中所担任的职位,提出其系从犯且犯罪故意模糊等律师意见,获得较轻刑罚。4.广州市某大型酒店发生的刘某故意杀人案(二审介入,成功将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二审提出其并无杀人的故意并代表刘某与被害人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谈判,后成功说服被害人家属接受赔偿并出具谅解协议。5.涉案出版物达数万册的王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缓刑);
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将原罪名非法经营罪改为较轻的侵犯著作权罪,并提出数项从轻、减轻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处罚。6.涉案数额近十亿、涉及多个省市的陈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在办理);
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向市检察院出具律师意见书,成功阻击罪名变更为集资诈骗罪,并建议市检将本案移送区检处理。现本案处于审判阶段。7. 海关总署牵头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305”朱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正在办理);
审判阶段提出近百项质证意见,并撰写了近3万字的《质证意见书》,成功说服法院不予采纳侦查部门出具的、走私案件均需具有的《核定证明书》。本案正在办理中。 8.原广东省某厅级干部谢某涉嫌贪污罪案(正在办理); 9.粤西某市涉案金额达2亿的卢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正在办理); 10.原佛山市某区国税局局长涉嫌受贿罪案(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