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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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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状告小夫妻 借条用纸漏破绽
更新时间:2016-05-27

儿子、儿媳闹离婚,公婆将其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还债,所持借条使用的是江阴某酒店的便笺纸,而借条落款日期却远早于酒店设立日期。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年3月4日,蒋敏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张亮离婚,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岂料小夫妻俩闹离婚的事情惹怒了蒋敏的公婆张福和胡琴。3月16日,张福与胡琴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夫妻俩归还借款197300元,并向法庭提供了四张借条,落款日期分别为2000年4月18日、2000年4月18日、2002年3月3日和2003年6月23日,而该四张借条使用的均是江阴市某酒店的便笺纸。

案件审理中,张亮对四张借条均予以认可,但蒋敏则极力否认其真实性,并提出对数额较大的2003年6月23日便笺纸上“蒋敏”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为查清事实,法院赴工商部门调取了相关酒店的工商登记资料,资料显示该酒店设立于2002年9月18日,而鉴定结论也反映2003年6月23日的借条上“蒋敏”二字并非蒋敏本人所写。

因张福与胡琴无法对上述情况做出合理解释,法院对上述借条的真实性均不予认定,承办法官对原告的行为进行教育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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