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向张先生借钱,张先生从中担保,从李女士那借钱人民币5万元,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没有偿还。现原告李女士将王女士起诉到法院。被告王女士承认欠钱的事实,进行了调解,原告也放弃了利息的请求。
注:如果有还款日期的,原告在还款日期届满的2年内起诉,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如果超过还款日期2年你去起诉,法院应该受理,法官也不能主动提醒对方你的起诉过了诉讼时效,因为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是中立的。但如果债务人提出你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你就会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