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梅律师任职及荣誉:
广东大简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业务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司法改革促进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龙岗区妇联律师志愿团 团长;
深圳市龙岗区“三八”红旗手
吴俊梅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工作耐心、细致,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团队成员分别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诉讼、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投融资并购等方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开创了“团队化、主动式、教导式”法律服务新模式,可以帮助客户从根本上做好法律风险流程控制,为客户保驾护航!
投资、并购领域也是近年来吴俊梅律师团队研究和实务处理较多的领域,他们先后担任收购方及被并购方的项目法律顾问,设计并购方案,参与尽职调查、谈判,协助委托人进行了多个项目的并购,并购资金多达数十亿元,且项目在并购完成后顺利接管、整合,充分地实现了委托人的利益,在并购模式上也进行了多种创新,如反向并购、上游收购等。
吴俊梅律师还热心公益事业,先后参加了深圳市义工联、深圳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权益委员会律师义工队、深圳图书馆志愿律师团等,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并长期作为龙岗区妇联律师志愿团负责人,带领志愿律师义务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因表现突出,吴俊梅律师荣获了龙岗区 “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