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杨大伟主任律师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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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遇强拆,上海拆迁律师助阵获全胜!
更新时间:2019-02-21
夜里十点半遭遇拆迁,你是怎么的感受?你要怎么做?是沉默接受?还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海拆迁律师通过现实案例,帮你做出正确的选择! 【案情简介】 苏先生是上海某地的居民,在该地有九间间房屋,日子过得还算安逸。然而,2017年11月份,苏先生突然收到一份拆迁通知书,说自己的房子要拆迁了。这个消息对于苏先生多少有些措手不及,从来没有任何政府部门上门来对苏先生的房产做评估,也没有人前来和苏先生谈拆迁的事。就这么一直拖到了2018年5月下旬,可怕的一幕发生了。这天夜里十点半左右,几十个不法分子忽然闯进了苏先生家里,采取暴力手段将苏先生九间房子的门窗全部砸毁,把屋里的冰箱等家电全部拆除,就连家门前的一棵大银杏树也给挖走了。气愤的苏先生走投无路,将街道办告上法庭。然而,经过一次开庭,苏先生明显感觉法律知识欠缺、力不从心,继而转寻上海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于是联系到我们律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 【办案经过】 介入案件以后,上海拆迁律师立即对本案展开全面分析与调查,律师认为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强制拆迁、暴力拆迁都是被法律绝对禁止的。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实施的主体都是政府部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力,也就是说征收拆迁的主体必须是政府部门。然而本案中,拆迁公司并非政府部门,无权单独或独立地进行征收拆迁;拆迁公司如果参与拆迁,必须经拆迁部门的委托授权。而对于委托关系的责任承担,法律规定得很明确,由委托人承担责任。因此,本案中,拆迁公司参与拆迁工作,只能是受被告的委托;也就是说,拆迁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当由政府征收拆迁部门承担。只有理顺了拆迁公司和被告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强拆的责任也就一目了然了。 以此为基础,上海拆迁律师精心为苏先生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维权方案。当然,当务之急是要把正在与街道办的诉讼这一战打好。虽然违法强拆的事实一目了然,但是在这个案子里,街道办为了避免败诉,狡猾地使了一个手段,找了一个拆迁公司当替罪羊,谎称当天街道办人员只是找苏先生做思想工作,实施强拆的是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可想而知,拆迁公司可以说是和街道办穿同一条裤子,自然也就乐意背下这个黑锅,可谓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种局面的出现,让苏先生在第一次开庭后感到非常棘手。不过,对于拆迁方的这些伎俩,有着丰富经验的上海拆迁律师,在以往的拆迁维权办案过程中早就已经见识过了,攻破这一障碍也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2018年7月中旬,本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律师针对被告的狡辩,以法服众,每一点都直入对方要害,将街道办驳得体无完肤。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即对苏先生实施强拆系街道办所为。2018年12月初,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损坏苏先生家部分门窗等财物的行为违法。接到胜诉判决的那一刻,周先生不禁长舒了一口气,也感叹律师果然名不虚传,没想到自己原本素手无策的案件,在上海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轻而易举地起死回生、旗开得胜,对于下一步的维权行动,周先生更是充满了信心。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内容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案要点】 通过办案经过我们可以知道,本案的重点在于街道想要通过让拆迁公司当替罪羊,洗脱罪行,也许在2011年之前这样也许我们比较难以胜诉,因为在此之前多数情况下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并且《拆迁条例》将拆迁设置成行政许可的方式,给拆迁人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协议一旦达不成,政府可以做出有利于拆迁人的拆迁裁决,而政府却不承担责任。而2011年1月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征收与补偿主体。政府可以确定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而并且《征收补偿条例》还将拆迁许可证的方式废除,所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都变为政府行为,政府对此负责。被征收人对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的,既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因此,加大了政府的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主体就非常明确了。 【律师说法】 上海拆迁律师杨律师说,上面的这些法律关系,一般公民很难明确知道并理解,只有经过专业的律师才能准确无误地加以把握,从而有效识破拆迁方的种种阴谋和手段。正如本案中的两次开庭审理,是否有专业拆迁律师参与,庭审的效果完全是天壤之别。所以及时聘请律师介入拆迁案件,及时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失为一个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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