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潘石律师
吉林省-松原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律师档案
查看详情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执业律所:
吉林北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2207*********484
办公地址:
吉林松原中级人民法院对面亚泰楼下
职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购买保障
亲办案例
律师文集
狗受惊吓撞到车 发生事故谁担责
人身损害赔偿
离婚案例
离婚
交警无法认定责任,如何确定事故赔偿
其他
查看更多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生活三日离婚彩礼如何返还
“定金”与“订金”
查看更多
律师解答
更多
腾讯视频会员自动续费没有任何通知
可以选择关闭自动续费。在你第一次开通会员时没有请详细看清条款约定。
经营者,生产者均不履行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协商不成可去法院提起诉讼。
我想晚年有点经济保障,交个城镇居民社保应该怎么办,交多少比较合适?
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可以在户籍地以个人的名义交城乡居民社保,但是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也可以在户籍地,以灵活就业者的名义,交职工社保。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人意外死亡,还能个配偶及子女第二次分赔偿金吗
死亡赔偿金应由配偶、父母、子女共同领取。
当事人评价
更多
5.0
谢谢律师
2017.03.09
来自
5.0
谢谢
2016.12.06
来自 159****4328
5.0
感谢律师给予的回答!
2016.10.09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