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过去的这几个月,我代理了几起重大刑事案件,案例内容,其中一起是故意杀人案,是因家庭关系发生矛盾引发刑事案件,手段是用刀砍了数刀致死受害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观点:在案情上有自首情节,被告人没有前科,同时赔偿了受害人家属部分安葬费用,结果法院判决无期徒刑.
另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作为被告人辩护人, 辩护观点同样是赔偿了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判决有期徒刑11年.
还有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我作为受害者家属的委托代理人,双方因发生口角用刀杀害受害者,被告人且在缓刑考验期又实施该起故意杀人案, 没有赔偿,法院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在我国刑事政策对此类重大刑事案件是否积极赔偿对被告人量刑作用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