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与李某是母女关系,李某与王一是夫妻关系。夫妻二人于90年代购买了一所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2010年李某因病去世,王一与王佳通过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手续,共同继承了李某的遗产。该房屋四分之三的产权归属于王一,四分之一的产权归王佳。2011年王一再婚,王佳非常反对父亲的亲事。三天两头到上述房屋内吵闹。王一非常苦恼,寻求律师帮助,要求卖掉该房,分给女儿四分之一的售房款。王佳当然不同意父亲卖房子。律师帮助王一顺利卖掉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