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上诉离婚案】
帮助女方扭转了一审判决
2019年12月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许乃义指导分析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中一审判决三套房屋均归男方所有,仅支付女方部分补偿款,女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故委托我们代理上诉。
二、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位于玄武区的房屋归男方所有;位于秦淮区的房屋归女方所有,位于浦口区的房屋由婚生女享有99%的份额,男方享有1%的份额,并且该房屋尚未偿还的贷款由男方承担;
3、债务由男方承担。
三、许乃义律师点评;
本案最终的结果可以说是大大超出当事人的预期,如果最终由法院判决可能并不能分得这么多。我们团队在详细分析证据的前提下,结合大数据检索,确定调解的方式更为有利,巧妙利用谈判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同时,为了以绝后患,我们在调解书中加入了一条阻却男方父母对房屋主张债权的条款,可以说是开创性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