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潘宏成律师

潘宏成律师

湖北-随州
从业17年 主办律师
律师档案查看详情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执业律所:
湖北天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213*********457
办公地址:
随州市烈山大道乌龙巷3号市民中心4楼(神农公园旁)
职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购买保障
律师解答更多
和丈夫多年感情不和,彼此无瓜葛,却因丈夫欠钱,遭法院封账,怎么办?被封的钱是我打工挣的血汗钱
这对你是不公,但债权人不知道这些情况,毕竟在法律上你们还是夫妻,就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肇事逃逸后,一个星期自首算肇事逃逸吗?
也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也构成自首。
在乡间公路上晒东西引起车祸,晒东西的人有
有责任,根据其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大小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离婚小孩一般怎么判?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确定子女的抚养原则是: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有谁抚养,并且抚养权和抚养费在情况发生变化后是可以变更。
当事人评价更多
5.0
感谢律师给予的回答!
2013.08.02 来自
5.0
谢谢!
2013.02.03 来自
5.0
谢谢!
2012.10.17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