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陈纳新律师
广东-广州
从业35年 主办律师
2
好评人数
228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ATM乱取钱、信用卡诈骗罪上身
更新时间:2012-01-12

案情简介: 被告人罗某,在佛山南海某工厂打工,2011年4月一天去银行取钱,准备回家探亲。正准备将银行卡插入ATM机时,发现ATM机画面有异,应是他人取款后未退出界面。发现可以取钱,遂试取100元,成功。接着又多次操作取款,共取出14100元。心中害怕,取出卡之后赶快逃离现场。五日后被抓,立即坦白所有罪行,并通知家属将赃款全额退还受害人。后被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诉至法院。

律师处理:

由于罗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律师只能从减轻量刑这个角度努力,以图能帮助当事人,减轻刑罚。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辩护:1、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有悔罪表现,且为初犯;2、积极退赃,未给受害人造成任何损失;3、受害人有重大过错。

佛山三水区人民法院裁决后: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共取走他人现金人民币141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罗某是初犯,在归案后能如实交代其罪行,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且已向被害人退还赃款,故本院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谢志民所提对被告人罗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理,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

被告人罗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广东瑞辉律师事务所 谢志民律师)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