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胡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1988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原告与被告于农历1988年11月14日登记结婚。婚后,原告与被告经常为了琐事发生矛盾。由于婚前缺乏沟通与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原告与被告几乎没有共同语言。再加上共同生活时间很短,原、被告双方婚后也很少沟通。双方共生育一子一女,现两婚生子女均年满18周岁。1998年原告独自一人自建住房一层。原告于2000年前往漳州打工,自此原被告两地分居。2004年左右,因六合彩流行于内地,被告也迷恋上赌六合彩。被告对原告更加冷淡甚至经常赌博至深夜,对婚生子女也不闻不问,根本没有尽到丈夫及父亲的责任。更气愤的是,被告还把原告用来婚生子上大学的学费拿去赌博,导致婚生子学费没交。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原告已给被告多次机会,可是被告屡教不改,现原告已经对被告彻底灰心绝望了。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也未建立感情,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如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