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中,指定的银行在收到单据之后,仅以单据为依据,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是否相符,一般银行会审核下面几个不符点:
1、以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银行惯例为依据,看开证行所提的不符点是否成立。
2、看开证行提出不符点的前提是否已满足。
根据国际惯例,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必须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不符点,即在开证行收到单据次日起算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向单据的提示者提出不符点;
(2)无延迟地以电讯方式,如做不到,须以其他快捷方式将不符点通知提示者;
(3)不符点必须一次性提出,即如第一次所提不符点不成立,即使单据还存在实质性不符点,开证行也无权再次提出;
(4)通知不符点同时,必须说明单据代为保管听候处理,或径退交单者。
3、看所提不符点是否模糊不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