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如果网络侵权行为有侵犯他人上述权利的话,受害当事人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首先要确定对方的网络侵权行为侵犯了自身的权益,其次是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佐证,最后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此外,是否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最主要的是造成他人精神损害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轻微的精神损害原则上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至于“严重”的尺度,法官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建议受害人起诉之前可以找个网络侵权赔偿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