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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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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决中,没收财产是较为常见的附加刑罚,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贪污罪、受贿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但怎样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否是没收所有财产等内容,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往往认为没收财产就是没收罪犯的所有财产。事实上,这类看法并不正确。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通常是对危害国家安全罪、严重经济犯罪、严重侵犯财产权利犯罪等类型犯罪适用。但没收财产只是没收罪犯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没收属于罪犯家人应有或所有的财产,同时亦应当对罪犯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罪犯被判处没收产前负有正当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履行债务,在履行债务后再执行没收财产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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