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于工伤的认定和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对职工的权益保障。而且法律也已经为临时工“正名”并维护临时工的权益,但是临时工的权益还是难以保证。例如临时工受伤的,往往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临时工本人也觉得自己不是正式员工而放弃一些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双方事实劳动关系。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完全符合工伤事故认定的情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买社保的,那么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确定赔偿责任人:
1、包工头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该承担临时工受伤赔偿责任;
2、反之,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格,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发包人跟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首先,雇佣临时工工作属于建立劳务关系,所以不能主张工伤赔偿;
其次,雇佣临时工受伤,所在单位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责任,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最后,具体赔偿费用应该按照所在地人均收入水平计算。
一般不是自己负责,没有社保就由单位负责。
临时工在工作地点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相关费用,反之,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就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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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有责任,需要赔偿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由老板担全责,但如果临时工有过错的,可以相应减少老板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工作原因打架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可以找工厂赔偿;如果是和工作无关的原因打架受伤的,一般不能要求工厂赔偿。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的,该找谁索偿应看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接着,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最后,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管非全日制临时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在工作中受伤的,均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
非全日制临时工只要和用人单位达成口头协议即可,不必非要签订书面合同不可,只要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中受伤的,即可依法认定为工伤。若用人单位没有为非全日临时工买社保的,不能享受工伤福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全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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