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犯罪中,在同案犯身上立功的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1、揭发同案犯犯罪罪行的,不属于立功,而是属于自首的必备要件。
2、揭发同案犯在共同犯罪之外的其他罪行,经查证属实,属于立功。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依据司法解释,具体有以下情形:
(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
(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同案犯的;
(3)带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抓获其他同案犯的;
(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案犯其他案件犯罪后新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