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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遗忘物算盗窃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3-23 09:02:31

生活中,有些马大哈由于各种原因,随手放置手机、包包等等财物后,会忘记拿走,以致财物被其他人拿走了。这些拿走他人遗忘物的人,算盗窃吗?该如何处理呢?

通常拿走他人遗忘物属于侵占罪

在实践中,行为人拿走他人的手机、包包等遗忘物的,失主在丢失财物后,都想想方设法找回来的,尤其是丢失贵重财物,往往都会报警处理。

这时,对于行为人拿走他人的遗忘物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就成了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因而,行为拿走他人的遗忘物的,又拒不交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

不过,侵占罪是亲告罪,被害人必须自己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不起诉就无法拿回遗忘物了。

因为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都不会主动处理的,尤其是公安机关,即使失主知道也有证据证明是谁拿走其遗忘物的,报警了,警方也不会立案调查,顶多帮忙调解下而已。

那么拿走他人遗忘物的人,不算盗窃了吗?

并不是,事无绝对,失主只是短期性遗忘财物的,那么拿走遗忘物的人,就涉嫌构成盗窃罪。

所谓“短期性”遗忘,是指时间短,距离近,人和物的距离较近,实则就是财物仍然处于失主掌控中的情况。例如A在饭店吃饭,将苹果手机放在餐桌上,但是中途去厕所时,忘记放好了,被路过的B拿走,那么B就涉嫌盗窃。

当然了,拿走他人遗忘物的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为盗窃,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的。况且,“拿走”的遗忘物价值必须达到较大数额的,才能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治安案件。

所以,不管拿走他人遗忘物,是否构成盗窃罪,都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建议不要随便拿人的东西,要是拿了他人遗忘物的,最好当个好孩子将其交个警察叔叔。如果因此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被抓,或被人告上法院的,建议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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