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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饭补”要交个税,官员的呢?

2019-04-12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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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马光远博客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重新界定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用的范畴,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仅仅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

马光远博客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重新界定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用的范畴,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仅仅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而以前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实,关于交通、午餐等应交个税,财政部早在今年9月的查税风暴中就多次强调,甚至在今年中秋之前,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对中秋发放的月饼亦要征收个税。很显然,无论是今年的查税风暴,还是近日出台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都在继续诠释者财政部门通过各种变相的加税措施,确保今年财政收入增长8%的目标。

成效非常显著,1-10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5836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87.99亿元,增长7.5%。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1330.23亿元,同比增长4.9%;地方本级收入27033.57亿元,同比增长10.8%。财政收入5月份以来连续5个月回升。其中10月份全国财政收入答卷非常亮丽,全国收入6844.93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515.98亿元,暴增长28.4%。此即意味着,今年财政收入完成保八也已经成为定局。

在今年经济非常困难,企业效益大幅下滑、实施结构减税和出口退税等“减税主义”政策的宏观背景下,全国财政收入1到10月份不仅实现了正的增长,而且增长速度远远高出企业效益的体现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既是奇迹,也很奇怪。很显然,即使扣除成品油税费改革一次性增收的因素,这种税收增长的态势和当前企业利润下滑、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外贸萎缩以及物价整体下降的基本逻辑不相符的。

如果说在今年9月份之前,财政部门基于财政支出的压力,采取查税等措施,提升财政收入的空间,站在部门利益的角度,亦无可厚非。我们看到,前7个月财政收入依然没有摆脱负增长的困境,在增加新的税收远水不解近渴的情况相爱,通过严格征管,曲线的进行加税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于是,在财政部门面临增收的压力下,其行为方式已经由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结构性减税”悄然演变为千方百计的搞增收,比如, 6月,税务总局大幅调整烟产品消费税,而调整直接给财政部门带来的收入是600亿;8月,白酒消费税计价政策调整,堵塞白酒企业避税的漏洞;9月,查税风暴开始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蔓延,刚刚赢得喘息的温州等地的中小企业已经感受到了税收风暴的寒冬。而11月,在财政收入保8无忧的情况下,又悍然对普通企业职工的个税进行补充规定,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的增长空间。

但是,在经济增长保八没有任何悬念的情况下,财政部门这种针对中小企业的查税和针对居民个人的“补税”行为,其合理性和是适当性都值得商榷。

其一,如果说交通、饭补等需要交纳个税是针对石油、电力等垄断部门的高福利,只需有重点、有选择的对这些行业开展不合理的福利费用清查即可,不仅针对性强,而且立竿见影,民意的基础也很丰厚。

其二,中国经济结构畸形的关键在于收入分配的不均衡,特别是国家与民众之间收入分配严重失衡,财政收入连续数年20%以上增长,而居民收入增长却低于GDP增长,这意味着国民财富的蛋糕被国家拿走了更多,从而造成了国富民穷的格局,使得国、民财富分配格局完全失衡,挤压了民间消费的空间,从而导致产能过剩等深层的结构性问题。因此,应该挤压的是国家收入,而不是民众收入,民众的饭补等福利,如需缴税,则意味着国家进一步和民众博弈财富分配。

其三,这次通知所言的: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这个规定,只针对企业,对于真正享受高房补、高饭补、高交通补助的行政机关,却只字未提。也就是说,并没有触动政府人员自身的利益,其歧视性和不公平性显而易见。

笔者一直认为,当前中国经济,表面来看是过于依赖出口和投资而导致的产能过剩,产能过剩的直接结果就是经济结构的失衡。但如果从深层来看,内需乏振,结构失衡的关键并非经济体本身,而是因为资源配置的失衡和财富分配的不公,导致居民购买力与经济增速本身出现了严重的背离,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只有老百姓富起来,结构失衡才能彻底解决,内需乏振的局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通过减少政府在财富中的分配比例,增加民众的收入空间,来提高民众的购买力。因此,对于居民收入,改革的方向是做坚决做“加法”,而不是背道而驰,通过增加居民税收的方式,变相做“减法”,减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财政部门这种将居民福利纳入税收的做法名为完善个税,实际上是政府与民争利。我们看到,1到10月份,在居民收入受金融危机和通胀的影响变毛的情况下,全国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4.6%,这种非正义的增长只会让失衡的财富分配更加失衡。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税收部门的严苛执法和变相增加居民税收负担的行为,高层一定要意识到其中的危害,中国经济要完成结构的调整,本身就包含着对过去“重税主义”政策的修正的要求,这也是平衡国、民财富格局的应有之义。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政府的理性选择绝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收益”,增加民众的负担。笔者建议:首先,财政部门应该对一些垄断高企的高福利加大查税力度,这是个税增长的关键;其次,财政部门应该对一些企业主个人的避税行为加大力度,而事实证明,这一部分人税收增长的空间完全取决于执法力度;第三,既然要对福利征税,就不能只针对企业员工,而将官员排除在征收范围内。应该对全国行政机关的饭补、交通补贴和其他不合理的福利进行清查,这才是重点和着力点。当然眼睛盯着官员,盯着垄断企业,工作难度很大,但远比盯着普通民众,对提高财政收入的意义要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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