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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个税标准规定

2019-10-23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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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有很多人都有过做临时工的经历,而这个临时工的概念在税法的角度上来说是没有明确界限的。所以临时工有的时候也会被诓骗了工资。这就很冤了。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标准规定?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临时工工资个税标准规定

  1、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订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

  2、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

  劳务报酬个税计算公式如下: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为报酬所得,劳动报酬所得收入减去20%的费用的余额为收入额,使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3、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临时工工资个税标准规定

  二、临时工如何缴纳个税

  按工资薪金操作: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企业应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 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

  按劳务报酬操作: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

  三、相关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

  1、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2、第四款: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十九条规定:

  第十七条:关于承包、承租期不足—年如何计征税款的问题

  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义务人,应以每一纳税年度取得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承包、承租经营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份数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额-(800×该年度实际承包、承租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临时工工资个税标准规定相关内容。综上,在法律上一般临时工签劳务合同的话,800以内不用扣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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