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要求,试用期员工虽然还不算正式的员工,但试用期员工想要离职也需要提前3天递交书面报告,通知用人单位,单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很多试用期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就离职的现象,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试用期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离职要结算工资吗
试用期员工离职也是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可以要求劳动者回公司办理离职之后再结算工资。
二、试用期员工离职手续
试用期辞职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辞职流程如下: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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