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休事假超20天扣了工资仍可享受年休假

2014-12-23 11: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赵女士为某企业职工,已在该单位工作满10年。今年7月份,由于母亲生病住院,她向单位请求休了22天事假,单位也按照公司规定扣除了其当月的事假工资。近期,其母亲身体又感不适需人照料,赵女士向单位请休10天...

  赵女士为某企业职工,已在该单位工作满10年。今年7月份,由于母亲生病住院,她向单位请求休了22天事假,单位也按照公司规定扣除了其当月的事假工资。近期,其母亲身体又感不适需人照料,赵女士向单位请休10天年休假,单位却以她当年事假天数过长拒绝其休假。赵女士不知道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于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工作人员介绍,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今年7月份,她向单位请求休22天事假时,单位已按照规定扣除了其当月的事假工资。所以,赵女士仍然有享受今年度年休假的权利。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249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