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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可以转吗?

2012-12-2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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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在与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时,可以对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的若干规定》,了解、监督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同时,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为劳动者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劳动者在与单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时,可以对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的若干规定》,了解、监督单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同时,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为劳动者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时发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结算单"、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等,予以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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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知识: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所需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内提取。”

  同时,《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也有相关规定。因此,企业可以根据本单λ经济状况,自行决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Χ: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λ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Χ: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λ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λ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Χ: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λ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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