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单位可否安排处于怀孕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加班或加点?

2019-04-13 15: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不可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女职工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

不可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女职工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078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