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0条、第63条的规定:“用人单λ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λ代扣代缴,用人单λ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λδ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咨询:去今年46岁,现在缴养老保险到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如果一次性补交够15年,请问是否可以。
找法网律师解答:你好,你的年龄是不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的。
相关法律知识:
社保具有强制性,商业险不能等同社会保险
员工入职时,企业与其约定,由单λ购买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这样做是否合法?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资深律师陈海燕在巡讲时表示,按照社保法规定,企业购买社保具有强制性,所有企业都应该参加社会保险,而欠费或不足额都将被追缴且要缴滞纳金。
“商业保险只是企业给员工的一种福利,不能等同社会保险。如果企业与员工约定购买商业保险而不买社保,则该员工离职后,如果状告企业,企业需要重新缴纳社保以及随之产生的滞纳金,还会被追究责任。”陈海燕形容,此举企业将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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