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集体辞职被扣工资 辞职应提前告知
2008年春节前,我市某酒店9名服务员集体举报酒店扣发她们的工资。经调查,是因为9名服务员突然集体辞职,导致酒店一时没有人手,推掉了原先已经预订的10桌酒席,从而造成2800余元经济损失,酒店为此扣发了9名服务员一个月工资3200元。
市劳动监察支队在调查了解的同时,向9名服务员宣传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考虑到9名服务员都是从农村来的,家庭较为困难,经与酒店协商,从每名服务员工资中扣发50元作为对酒店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