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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编制、聘用工、劳务派遣的区别

2018-10-1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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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那么,正式编制、聘用工、劳务派遣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正式编制、聘用工、劳务派遣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相信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正式编制、聘用工、劳务派遣的区别

  正式编制指的就是单位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按合同期限的长短又可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工指的是正式编制外的员工,也就是非正式用工。劳务派遣是非正式用工的一种形式,近年来也是非正式用工最主要的一种形式。

  所以,在有一些人的概念里面,聘用工几乎是和劳务派遣划等号的。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也是要签定正规的劳动合同的,只不过劳动者不是和用工单位直接签,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正式编制、聘用工、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人员比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社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正式编制、聘用工、劳务派遣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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