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价部门获悉,根据新的收费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费提高,市级每人次为350元,提高了100元,省级为每人次350元,提高了50元。
最新的收费标准为市级每人次350元;省级初次鉴定每人次350元,再次鉴定每人次500元。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被鉴定者进行仪器辅助检查时不得另行收费;因条件限制,需到指定医疗机构检查的,申请人按相关项目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被鉴定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含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