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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9-11-2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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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通常要是劳动者患上了职业病或者遭受了工伤伤害的话,此时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根据实际丧失的劳动能力情况,再要求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一、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2、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但在实际操作中越早鉴定对被鉴定人越有利,工伤后时间越长劳动能力恢复越好,伤残鉴定等级会越低。

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对于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有着详细的标准,下面简单介绍下伤残等级的分级标准。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本标准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三、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可见,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60-90天作出结论,送到职工手上则需要60-110天。

  以上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及其相关内容的解答。若您有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话,建议事先最好了解清楚相关的内容,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进行鉴定。当然,不管申请怎样的鉴定,肯定都是要花上一定的时间等待的,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找法网小编也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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