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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发工资投诉了有用吗

2017-08-11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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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按时的对劳动者发放工资,如果没有按时发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那么不发工资投诉了有用吗关于不发工资的问题,小编会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不发工资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 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一、找谁投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三、相关法律条文: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不发工资进行投诉肯定是有用的,劳动者可以到在地的劳动局以及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受理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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