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龙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妥善解决原杨家杖子矿务局破产后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市政府于2000年2月28日下发了《关于安排杨矿1000名失业职工就业岗位的通知》(葫政发(2000)14号)。通知中要求:接收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到2003年合同期已满,为了使这部分人员稳定就业,市政府办于2003年4月14日下发了《关于继续稳定原杨矿失业人员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葫政办发(2003)18号),并要求对这部分人员要续签3年劳动合同。目前,合同期已满,为了妥善处理安置原杨矿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从稳定大局出发,继续做好原杨矿失业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凡已接收的人员,用人单位要继续与其签订3年劳动合同。?
2、除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企业改制、破产确需裁减人员及严重违反厂规厂纪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安置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不适应新岗位的需要,要进行岗前培训或调整使用。?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