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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7-04-1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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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日常工作中,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莫过于工资,而关于工资要清楚自己工作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今天找法小编跟大家说的是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请看下文:

  一、首先来了解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这里所称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企业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在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单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二、关于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

  温馨提醒:2017年的相关内容暂未公布,先沿用201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5月1日起,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广东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

  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综上,可以知道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但这是2016年,关于2017年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时还没发布,所以暂时还是延用201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即1895元一个月,对应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8.3元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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