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相信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述,大家对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了一定的了解,存在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向找法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