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我大学毕业和一家单位签了合同,这是一份三方签署的合约,是深圳一家公司委托南京分公司招聘的,人到深圳工作,户口档案等由丙方南京办理,现在我已经于上月12号和深圳的公司办理好了离职手续,可是直到现在南京方也不给办理手续,且扣押我的助理工程师证。我该怎么尽快地办理手续呢?
四川成都康健忠律师回复:根据你的陈述,你和深圳公司之间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则该公司的南京分公司应当无条件协助你办理相关的档案移交手续,否则,应当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你与深圳公司交涉,指出对方行为的侵权性质并说明有可能给你带来的损害,要求其责令南京分公司尽快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不能达到满意的答复,你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要求责令改正。
北京朝阳区马国华律师回复:户口档案由丙方代管,挂在南京人才市场的。人才市场只有代为管理权,而没有处置权。这是人为的设置障碍,仲裁是不能管的。只能是出现因没有技术职称证书,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诉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