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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

2020-04-0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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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公司的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所以每一位劳动者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是需要约定期限的。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呢?现在由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因此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兼职是不用和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

  二、劳动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做了两天可以辞职吗

  可以,但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负有赔偿的义务。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一般情况下,其他劳动合同是会约定期限的,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按规定来说双方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期限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劳动纠纷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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