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带齐下述材料即可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
(2)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参考格式
(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