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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018-11-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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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很多大学生为了一毕业就能更好的融入社会,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他们还在没毕业之前就会选择去社会进行实习,那么,实习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很多人对于实习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这一问题,有争议,我们知道,实习生一般都是应届毕业生,也就还没有毕业的在校学生,那么,是否具有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呢?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实习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实务中在校学生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观点并无充分依据,值得商榷。我们认为与用工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学生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上,符合劳动法对于就业年龄的强制性规定,且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将在校学生排除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因此,对于准毕业生就业,首先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来界定其是否属于实习。如不属于实习则可再参照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看其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要件。对于符合劳动关系要件的用工关系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实习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实习生劳动工伤如何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务类企业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实习生不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没有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劳动法》调整,不能按照规定享受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其所受损害可以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

  对于在实习期间受伤的实习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工伤处理,应由校方与企业签订合同,其中要注明有关实习人员的安全培训,上岗教育,对实习生安全操作规范及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应由哪方处理,包括哪些费用,费用的出处等项条款,以明确责任。

  当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主张以下费用: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2、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3、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4、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实习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实习生作为初入职场的新人,实习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时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可以更好的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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