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5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月9日—15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月9日、10日、11日为法定假日,2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2月5日、6日上班。
二、几点要求
(一)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放假前,各镇街、各部门要专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和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拉网式检查,及时整改问题,严防群死、群伤和恶性安全事故发生。放假期间,各镇街主要领导要带队检查安全,对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地段,落实专人坚守现场,严密防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深入第一线巡回检查安全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安全工作落实。
(二)切实加强值班纪律。各镇街、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一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切实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认真搞好信息传递、安全保卫等工作。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值班人员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单位务必于2005年1月20日前将节日期间本单位值班安排书面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值班电话:42756513,传真:42756525,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42812345,传真:42756910.
二00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