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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职业病监管部门要负责

2019-01-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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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政协委员:如果监管的企业发生职业病问题,那么监管部门要负连带责任。

  从“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事件,职业病一次次刺痛着社会的神经。“今年我的提案与职业病防治有关。”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东省委专职副主委李竟先昨日在赴京的飞机上接受采访时说。

  李竟先表示,现在很多黑工厂,在一个地方造成职业病问题后,就关门或注销,搬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经营。“换了一个马甲,就不用再负担之前对职工造成的伤害,那么监管部门是否能允许这样的企业注销、在其他地方再开业又是否应该继续跟踪?这些监管都不难,如果监管的企业发生职业病问题,那么监管部门要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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