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安加班两年未获加班费

2019-01-24 15: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用人单位对员工工资支付、加班情况及考勤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并将工资支付记录表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安保公司保安小张被安排长期加班,但却没领到加班费。为此,他起诉公司赔偿2.3万元加班工资及保险等经济损失。

  小张起诉称,自己从2006年8月至2008年8月在岗期间每天工作12小时,休息24小时,实行三班倒,没有休息日。因此,两年间的工作延时累计达1924小时,但却没获得补休或经济补偿,且公司没给自己上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他要求公司支付两年间的延时加班工资2.3万余元及各种保险补偿5000元。

  丰台法院近日开审此案。安保公司辩称,已支付了小张工作期间的所有加班费,并缴纳了工伤、医疗保险,但小张在职期间的记录已被销毁。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记录表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安保公司对小张的工资支付、加班情况及考勤情况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小张延时加班工资5700余元,支付保险补偿金3500余元。

  宣判后,双方未明确表示上诉。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997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